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权利如何界定
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权利如何界定?这是保险法中一个重要的问题。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请求被保险人履行告知义务的权利
被保险人必须向保险人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不得隐瞒或者虚构。如果被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按照合同约定减少保险金额。
二、请求被保险人履行减损义务的权利
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的义务。如果被保险人未履行减损义务,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减少保险金的给付。
三、请求被保险人提供证据和协助的权利
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据和协助。如果被保险人未提供证据和协助,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四、请求被保险人代位求偿的权利
当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保险人赔偿后,有权向造成损失的第三人主张求偿权。这个权力叫代位求偿权。
五、请求被保险人退还多支付的保险金的权利
如果被保险人多交纳保险费,保险人有权请求被保险人退还多支付的保险金。
六、其他约定权利
保险合同中还可能约定保险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如对被保险人的核保权、中止合同权和解除合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