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最近修订,强化消费者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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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修订,强化消费者权益保障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后施行。新《保险法》在原有法律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消费者权益保障,为保险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保险法最近修订,强化消费者权益保障

消费者权益全面维护

新《保险法》中强化了消费者权益保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明确了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增强了消费者对保险合同的理解和选择能力。

    明确了保险公司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有告知义务,消费者对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

    修改了保险合同欺诈行为的规定,严禁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以欺诈、误导等方式销售保险产品或提供保险服务。

    规范了保险合同条款的格式化,保险公司不得以格式条款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

    明确了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解除、终止后,应当及时退还保费,维护消费者利益。

    投诉处理机制完善

    新《保险法》中完善了投诉处理机制,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建立了保险消费者投诉处理机构,负责处理保险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

      明确了保险公司应当在收到消费者投诉后30日内做出答复,对于消费者不满意处理结果的,可以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增加了消费者的司法救济途径,消费者可以根据《保险法》和其他法律规定,提起保险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障力度加大

      新《保险法》中加大了消费者权益保障力度,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提高了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限额,保险公司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赔偿责任不得低于合同约定金额。

        明确了被保险人死亡、残疾等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当及时支付保险金,不得拖延或者拒绝支付。

        增加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于故意违反《保险法》规定,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新《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保险法制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新《保险法》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为核心,强化了保险消费者权益保障,为保险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同时,新《保险法》的出台也督促保险公司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内部管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保险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