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首次或再次购房贷款政策详细说明

有趣 5 0

厦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概述

厦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旨在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厦门市居民提供购房资金支持。该政策包含首次购房和再次购房贷款的不同规定,分别针对不同购房需求的人群提供贷款支持。

厦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首次或再次购房贷款政策详细说明

首次购房贷款政策

贷款额度:最高可贷家庭总收入的80%,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标准。

贷款年限:最长可贷30年,但借款人年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得超过70年。

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执行,并可享受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

担保方式:一般采用抵押方式,抵押物为所购住房。也可采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认可的担保方式。

还款方式: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按月递减法等。

再次购房贷款政策

贷款额度:最高可贷家庭总收入的60%,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标准。

贷款年限:最长可贷20年,但借款人年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得超过65年。

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执行,不享受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

担保方式:一般采用抵押方式,抵押物为所购住房。也可采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认可的担保方式。

还款方式: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按月递减法等。

其他规定

公积金缴存年限:首次购房者须连续缴存满6个月,再次购房者须连续缴存满2年。

购房首付比例:首次购房者首付比例不低于20%,再次购房者首付比例不低于30%。

征信要求:申请公积金贷款者征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异地公积金贷款:在厦门市无户籍且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的人员,可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查询:可在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手机APP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