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公積金基金貸款再貸款申請
臨沂公積金基金貸款再貸款是指借款人在已向臨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基礎上,因購房合同價格變動或其他貸款還款能力波動等原因,而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
申請條件
申請臨沂公積金基金貸款再貸款,需滿足以下條件:
借款人已取得臨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放的《公積金貸款合同》。
已償還原公積金貸款本息滿12期以上(含)。
借款人具有稳定的收入來源,且還款能力良好。
借款人信用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
符合臨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流程
符合申請條件的借款人,向臨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公積金再貸款申請書》等相關材料。
臨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申請,並對借款人的還款能力、信用狀況等進行審核。
審核通過後,臨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核定再貸款金額、期限和利率。
借款人與臨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公積金再貸款合同》。
臨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放再貸款資金。
注意事項
臨沂公積金基金貸款再貸款額度與借款人已償還的公積金貸款本息之和有關,最高不超過借款人的最高貸款額度。
臨沂公積金基金貸款再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含),且與原公積金貸款期限之和不超過30年(含)。
臨沂公積金基金貸款再貸款利率按照臨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利率執行。
臨沂公積金基金貸款再貸款的還款方式與原公積金貸款一致,可選擇等額本息還款或等額本金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