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发行异地搬迁贷款申请条件
根据《农业发展银行异地搬迁贷款管理办法》,申请农发行异地搬迁贷款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借款人必须是符合国家异地搬迁政策的搬迁对象;
2. 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借款人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4. 借款人已取得搬迁安置地新住房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5. 借款人已支付购房首付款且符合银行规定的首付款比例;
6. 借款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贷款用途符合规定。
二、贷款对象
1.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异地搬迁人员:因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城市改造、环境保护等原因,需异地搬迁;因自然灾害、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等原因,需异地搬迁;因其他特殊原因,经政府批准确需异地搬迁。
2. 符合国家政策,经批准的异地搬迁企业、事业单位。
三、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搬迁安置地新住房的购房总额与首付款之间的差额,最高不超过新住房评估价值的70%。银行可根据借款人还款能力、信用状况和抵押物价值等因素,适当调整贷款额度。
四、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0年,最长不超过25年。贷款期限应与借款人的年龄、工作年限和收入稳定性相匹配。
五、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银行可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和抵押物价值等因素,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的利率。
六、担保方式
贷款以抵押担保为主,也可采取质押或保证担保。抵押物可以是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名下的合法房产,也可以是银行认可的其他财产。
七、其他
借款人应向农发行提交贷款申请表、身份证件、户口本、收入证明、购房合同或协议、首付款证明、抵押物权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农发行将对借款人的资质、信用状况和抵押物价值进行审核评估,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