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生育补贴简介
上海社保生育补贴是由上海市政府为参加上海市社会保险的投保人提供的一项福利待遇,旨在减轻生育带来的经济负担。上海社保生育补贴分为一次性生育津贴和产假期间津贴两部分。
生育津贴受理条件
1. 参加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满1年;
2. 生育时符合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
3. 生育投保人户籍或居住证在上海,且户籍或居住证在上海满1年;
4. 生育投保人与配偶均参加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满1年;
5. 生育投保人未享受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生育保险待遇。
办理流程
一次性生育津贴
1. 准备好以下材料:生育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或居住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2. 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的街道(镇)生育服务管理机构办理;
3. 经审核通过后,一次性生育津贴将打入生育投保人本人的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产假期间津贴
1. 用人单位按照生育投保人上年平均工资的标准,从生育之日起至产假期满止,发放产假期间津贴;
2.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发放产假期间津贴的,生育投保人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街道(镇)生育服务管理机构申领。
补贴额度
一次性生育津贴
按上海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规定标准计算,2023年标准为21203元。
产假期间津贴
按照生育投保人上年平均工资的80%发放,每月最高不超过上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产假天数一般为15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143天。
温馨提示
1. 一次性生育津贴和产假期间津贴只能享受一次;
2. 如果生育投保人因生育发生医疗费用,且已参加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可按照生育保险规定予以报销;
3. 有关上海社保生育补贴的具体政策和办理流程,请以上海市相关主管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如有疑问,可拨打上海市12320社会保险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