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职后社保停保续缴方式
在北京离职后,社保面临是否停保和如何续缴的问题,以下提供详细指南:
一、离职后社保停保
离职后,社保个人账户不能继续缴纳,但可申请停保。停保是指暂停缴纳社保费,但个人账户中的余额仍然保留。停保后的医保缴纳中断,导致医保卡无法使用。
停保方式: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终止申请表》;
提交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办理停保手续;
二、离职后社保续缴
离职后,若无单位缴纳社保,可通过以下方式续缴:
1.个人灵活就业方式
续缴方式: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通知书;
凭缴费通知书到指定银行缴费;
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费:按上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纳;
医疗保险费:按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缴纳;
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暂停缴纳;
2.城乡居民医保
续缴方式: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医保;
凭缴费通知书到指定银行缴费;
缴费标准:
按北京市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
三、停保期间待遇
停保期间,社保待遇如下:
养老保险:不计入缴费年限;
医疗保险:医保卡无法使用,无法享受医保报销;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无法享受相关待遇。
四、注意事项
离职后应及时停保,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社保费用;
续缴社保时,应按时缴费,以免影响社保权益;
停保期间,若满足退休条件,可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若离职后已在外地就业,可通过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社保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