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转入湖北政策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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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社保转入湖北政策详解

壹、政策依据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异地就业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38号)等文件规定,东莞市参保人员可以将东莞社保关系转入湖北省。

东莞社保转入湖北政策详解

贰、转入条件

1. 参保身份

在东莞市参保且缴费满一年及以上,且当前处于参保状态。

2. 迁移原因

因工作、学习、居住等原因需将社保关系转移至湖北省。

叁、办理流程

1. 东莞市办理

本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及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东莞社会保障局,填写《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 接收地办理

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由东莞社保局寄送至湖北省社保经办机构。本人凭身份证和《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到湖北省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接收手续。

3. 提交材料

* 《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东莞社保缴费凭证(可提供社保卡账单或社保局出具的缴费证明)

* 工作证明或学习证明等相关材料(根据迁移原因提供)

肆、办理时限

整个转入流程一般需要1-2个月左右的时间。

伍、注意事项

1. 转移范围

社保关系转移只涉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不转移。

2. 缴费基数

转移后,湖北省的社保缴费基数根据本人在湖北省的实际收入确定。

3. 医保待遇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后,在湖北省结算医疗费用需重新办理异地医保备案。

4. 养老金计算

养老金计算时,将考虑东莞和湖北两地的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

5. 异地就医

东莞社保转入湖北后,在湖北省就医属于异地就医,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6. 违规转移

社保关系转移应符合转移条件,如违规办理转移可能会导致社保福利受损或办理结果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