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社保比例,公立单位缴纳
基本信息
喀什市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辖的地级市。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喀什市公立单位应为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公立单位缴纳的社保比例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具体比例如下:
基本养老保险
公立单位缴纳比例:22%
基本医疗保险
公立单位缴纳比例:10%
失业保险
公立单位缴纳比例:2%
工伤保险
公立单位缴纳比例:按工资总额的0.5%-1.5%缴纳,具体比例根据行业风险等级确定。
生育保险
公立单位缴纳比例:0.5%
缴纳方式
公立单位应按月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纳方式包括网上缴纳和线下缴纳两种。网上缴纳可通过喀什市社会保险局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下缴纳可在喀什市社会保险局指定的地点进行。
缴纳时间
公立单位应在每月15日前缴纳上月的社保费用。逾期缴纳将产生滞纳金。滞纳金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时间超过3个月的,社保局有权暂停单位的社保缴纳资格。
注意事项
公立单位缴纳社保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确保缴纳比例准确。如缴纳比例有误,应及时更正。
按时缴纳社保费用。逾期缴纳将产生滞纳金。
单位缴纳的社保费用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单位应为职工提供社保缴纳凭证,职工应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