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保转入办理流程
社保转入是指将个人在其他城市缴纳的社保关系转移到天津市,以保证社保权益的连续性。以下为天津市社保转入的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
1. 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社保缴费凭证:社保缴纳地出具的个人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转入地社保机构: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
4. 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以下资料:
- 《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 《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转移接续清算表》
- 加盖公章的《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
办理流程
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转移。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社保转出手续的申请,并领取相关表格。
填写《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根据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供的表格,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社保缴费信息等内容。
提交申请材料。将《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及其他证明材料提交给原参保地社保机构。
办理清算手续。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会根据您的社保缴费记录,出具《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转移接续清算表》并加盖公章。
向天津市社保机构申请转入。携带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转移接续清算表》等材料,到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申请社保转入手续。
办理转入手续。天津市社保机构会根据您的材料核实您的社保缴费情况,并办理社保转入手续,为您建立新的社保账户。
注意事项
社保转入应在参保地注销社保关系后三个月内办理,否则会影响社保权益的衔接。
转入后,原参保地的社保缴费记录将转移至天津市,并与天津市社保缴费记录合并计算。
社保转入后,新参保地将负责您的社保待遇发放和管理,原参保地不再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