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60岁社保未缴满15年,后续补缴方案详情
对于未在法定退休年龄达到最低缴费年限15年的个人,可以在两种情况下补缴社保:
继续工作情况下补缴:如果个人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仍然继续工作,可以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时间不超过5年。
一次性补缴:如果个人不再继续工作且未缴满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社保费用。具体补缴金额根据个人所在地区、补缴年限和缴费基数等因素确定。
继续工作情况下补缴
个人继续工作补缴期间,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的60%,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为8%。缴费方式与在职职工相同,由本人和单位共同缴纳。
补缴的时间不得超过5年,计算退休金时,补缴期间的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与在职期间的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合并计算。
一次性补缴
个人不再继续工作且未缴满15年时,可以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社保费用。补缴金额计算方式如下:
差额年限: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已缴费年限与15年的差额年限。
缴费基数:按照补缴年度所在地区和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补缴费用: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社保费率,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为20%。
个人一次性补缴时,需要同时补缴以下费用:
基本养老保险费
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补缴期间不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失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补缴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注意事项
1.补缴时间:必须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完成补缴。
2.补缴年限:一次性补缴的年限不得超过差额年限,继续工作补缴的年限不得超过5年。
3.补缴费用:一次性补缴费用是一笔较大的支出,需要提前做好资金准备。
4.补缴后待遇:补缴社保后,可以按补缴后的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享受相应的退休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