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保上限年薪
南京社保上限年薪是指南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南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南京社保上限年薪调整为人民币439206元(即每月36600.5元)。
缴费基数调整
南京社保缴费基数每两年调整一次。缴费基数调整主要根据南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进行调整。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南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南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月平均工资的300%。2023年,南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392元(即上年度月平均工资5240元的60%),上限为131761.8元(即上年度月平均工资5240元的300%)。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南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月平均工资的200%。2023年,南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392元,上限为104801.2元。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南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上限为月平均工资的300%。2023年,南京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5240元,上限为15720.2元。
缴费比例
南京社保缴费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9%,个人缴费比例为8%;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个人缴费比例为1%。
注意事项
1. 缴费基数的高低直接影响社保待遇的领取,因此企业和个人应按规定选择缴费基数。
2. 缴费基数调整后,个人需及时调整自己的缴费金额。
3. 缴费基数如有疑问,可咨询南京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或相关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