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吸收公众存款的监管主体
外汇吸收公众存款,又称外汇存款,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允许具备一定条件的国内外银行在中国境内以可兑换外币吸收境内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存款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外汇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主要监管机构。人民银行负责制定和执行外汇管理法规政策,监督和管理外汇市场,维护外汇市场秩序,防范和化解外汇风险。
人民银行对外汇吸收公众存款业务进行监管,主要内容包括:
审批外汇吸收公众存款业务资格
制定和修订外汇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管理办法
监督和检查外汇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经营情况
处罚违反外汇管理法规的机构和个人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是中国人民银行的外汇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具体的外汇业务监管和管理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在监管外汇吸收公众存款业务方面,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配合人民银行制定和执行外汇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管理办法
负责外汇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日常监管和检查工作
依法对违反外汇管理法规的机构和个人进行处罚
外汇吸存银行
获准经营外汇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银行,即外汇吸存银行,也承担着一定的外汇存款监管职责。外汇吸存银行有义务:
严格遵守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外汇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管理规定
建立健全外汇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管理制度
如实报告外汇吸收公众存款业务情况
配合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监管检查工作
加强监管的必要性
加强对外汇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监管,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维护外汇市场稳定,防范外汇风险。二是保护外汇存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三是促进外汇市场的健康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