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妈存120万到银行,为何反被银行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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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大妈存120万到银行,为何反被银行告上法庭?

河南大妈存120万到银行,为何反被银行告上法庭?

**事实经过**

2021年4月,河南省平顶山市的一位大妈(简称“王大妈”)向当地一家村镇银行存入120万元人民币。然而,随后王大妈发现自己的存款无法取出,银行声称其存款属于“理财产品”,而非存款。

**银行主张**

银行方面表示,王大妈的120万元并非存入银行账户,而是购买了该行的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是一款代办存款产品,实际存款人并非银行,而是第三方机构。该第三方机构在2021年上半年出现经营问题,导致理财产品无法兑付。

**王大妈主张**

王大妈则认为,自己并不知道购买的是理财产品,银行工作人员也没有向她明确告知存款性质。她认为,银行在存款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要求银行返还其存款。

**法院判决**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银行在存款过程中存在过错。银行工作人员未向王大妈充分告知存款性质,导致其对存款合同的性质存在误解。此外,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未尽到充分提示风险的义务。

最终,法院判决银行向王大妈返还120万元存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 案件启示

**1. 明确存款性质**

当存入资金时,一定要明确存款性质,是存入银行账户还是购买理财产品。银行工作人员有义务向储户解释存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存款期限、利率、风险等。

**2. 风险提示义务**

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有义务充分提示风险,让投资者充分了解所购买产品的风险特性。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之前,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产品的风险等级和收益情况。

**3. 举证责任**

在存款纠纷中,储户有权证明自己的存款被银行挪用或存在欺诈行为。如果储户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法院将采纳银行的解释。因此,在存入资金时,建议保留相关凭证,如存款单、转账记录等。

**4. 理性投资**

投资者在进行理财时,应理性投资,充分了解产品的风险特性,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投资。不要轻信高收益的承诺,警惕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